未知会当局下拥有化妆品 商店遭判罚款八千令吉

(山打根讯)北路三哩的一家商店,因涉及未通知药剂部之下,擅自拥有十六种化妆品,结果当认罪后,为承审地庭法官艾古斯娜阿里判处罚款八千令吉或以坐牢八个月代替。

被告商行的持牌人为四名股东,乃被指于去年五月十六日下午一时,在店内涉及拥有该批化妆品,触犯药剂法令第12(2)项条文。

案情显示,州药剂部执法组的一批官员当天乃到该店,并在店内进行检查时,便怀疑其中有十六种化妆品,在未通知当局之下拥有,遂将有关的化妆品带返调查。

在此之下,药剂部查出店方乃未通知当局,便拥有该批化妆品。

遭起获的化妆品,以数著名牙膏占多数,承审法官艾古斯娜当下判时,已谕令充公该批证物。(22)(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