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强奸末成年外甥 判监26年鞭笞6下

(本报讯)一名友族青年面对两项与未成年表外甥女性交案,被告改口认罪,遭地庭宣判入狱26年及鞭笞6下。

被告(姑隐其名)31岁,面对二项控状指他于去年9月及12月23日,在吧巴甘邦鲁邦巴都曼达汉的一间屋内,强奸年仅14岁8个月大的表外甥女,触犯刑事法典375(g)条文。

副检察司哈菲莎陈述案情指出,受害少女的母亲,即被告的表姐,于去年12月23日报案说表弟被告强奸了她女儿,警方于12月25日逮捕被告,展开调查。

她说,少女受安排接受医生检验,证实巳非处女,私处有四个方向的旧撕裂痕。

哥顿哈密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指出,被告与受害人乃自愿情况下性交,未有强迫性。

地庭法官艾奴莎玲聆审后,宣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 两罪各入狱13年兼鞭笞3下,刑 期分开执行,即被告须入狱共26年及鞭笞6下。{050F}